香港政府實施的《禁止胚胎篩查技術使用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使用胚胎篩查技術,以便控制子女的性別。試管嬰兒技術作為一種胚胎篩查技術,自然也受到了法律的約束,不能用于控制孩子的性別,也就是說,在香港,試管嬰兒技術不能選擇性別。
香港政府把試管嬰兒技術主要用于緩解夫妻不孕癥的健康問題,而不是用于性別控制。從細化來看,試管嬰兒技術主要用于解決下列情況:健康女性的“子宮內膜不育”,未受過治療的宮外孕,卵巢功能不全,更年期綜合癥,和高齡夫妻不孕癥。
試管嬰兒的治療過程
試管嬰兒的技術過程是這樣的,在術前,醫生會通過一系列的檢查來確定患者的身體狀況,以便確定最佳的治療方案。然后,醫生會為患者注射荷爾蒙,來促進卵巢分泌卵子,然后把卵子從卵巢中摘取出來,并把它們和精子放在實驗室培養基中,當孵化后,再把胚胎移植到患者體內,以便孕育胎兒。
盡管試管嬰兒技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夫妻得到孩子的幾率,但它不能被用于控制孩子性別,香港政府也一直強調,試管嬰兒技術只能用于治療不孕癥,不能用于性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