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條例》規定,只有符合以下條件的夫妻才可以采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夫妻雙方年滿20周歲、已結婚并持有有效結婚證書、身體健康并無傳染性疾病和遺傳性疾病等禁忌癥。
目前,在我國,試管嬰兒需要在醫院內進行,并且醫院需要獲得相關部門的許可證才能提供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同時在實施試管嬰兒程序時,醫院必須要有專業資質和專業團隊提供服務。
2.現實情況
雖然我國對于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制定了明確的規定,但是在實際操作中仍存在許多問題。例如,有些醫院并沒有按照規定提供服務,而是擅自進行非法操作;還有些機構通過各種渠道獲取卵子和精子,導致取卵和捐精者隱私泄露等問題。
在我國社會觀念中,“自然懷孕”仍被認為是最好的方式,因此對于試管嬰兒這種“非自然”的方式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排斥和歧視。這也導致了一些夫妻不愿意公開自己采用了人工授精或者試管受孕這樣的方式來懷孕。
3.未來展望
盡管我國對于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制定了明確規定,并且在實施過程中也有相應監督機構進行監督管理,但是仍需要加強相關法律制度建設與完善。
同時在推廣信息化、智能化醫學等新興科技下,將使得人工授精或者試管受孕更加安全、高效和便利。這也將進一步推動我國在人類輔助生殖領域內發展壯大。
TIPS: